close

瑞士父母拒讓女兒上男女混合游泳課 歐洲法院判拒絕無效

法院判拒絕無效  

一對土耳其裔瑞士穆斯林父母,控告瑞士政府違反宗教自由,因他們以信仰為由,拒絕讓未成年的女兒上男女混合的游泳課,卻被政府罰款。歐洲人權法院10日裁定瑞士政府沒有違反宗教自由,穆斯林父母不能拒絕讓孩子上義務規定要上的男女混合游泳課。瑞士法律允許父母可讓進入青春期的孩童不用上必修的男女混合課程,這對父母以信仰為由拒絕讓2名女兒上男女混合游泳課,但因女兒們都尚未進入青春期,政府認定她們不符合免除規定,且允許她們穿罩袍式泳衣上課,但她們仍持續曠課,2010年父母被罰款1300英鎊(約5.15萬台幣),因和當局長期爭執未解,2012年這對父母提告歐洲人權法院。歐洲人權法院7名法官10日一致判決同意,讓孩童融入當地習俗和環境應為優先考慮,表示上游泳課不單是學游泳,也是讓孩子和同學共同參與活動的機會,不論孩童父母的信仰為何,都不應有例外,裁定瑞士政府未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例的保障宗教自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6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